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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管3·15公告


“加强广告自律,打造诚信品牌,

提振消费信心”3·15公告


各广告活动主体: 

  广告是企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企业品牌建设、质量诚信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扩大内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强广告自律,打造诚信品牌,提振消费信心”3·15公告。

  请各类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共同践行以下内容:

  1.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广告宣传讲导向,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遵守公序良俗,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倡导健康消费理念;

  3.自觉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益,促进放心消费;

  4.拒绝虚假流量、“刷单炒信”,共同促进消费公平,以品质实力铸就品牌美誉;

  5.自觉接受消费者、媒体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6.开展高水平、高质量广告营销活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需求,提振消费信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

违法违规问题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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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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