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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计量发展规划》,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的什么?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测量的科学及其应用,是保障工业生产、科技创新、民生改善、国防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计量发展规划》的编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计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加快国家计量事业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规划,进一步夯实我省计量基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标衔接《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以省政府文件印发。

  二、在编制《实施意见》过程中,总体上有哪些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彰显时代特征。作为全省计量领域的中长期规划性文件,《实施意见》充分把握计量发展的总趋势和新态势,提出计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二是注重政策衔接。《实施意见》与《计量发展规划》、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紧密衔接,科学设定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举措,确保可操作、有支撑、能落地。三是体现河北特色。《实施意见》全面分析我省科技、产业和市场监管发展需求,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增强举措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我省计量事业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阶段目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

  到2025年,计量工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科研创新能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

  四、量化指标是如何设置的?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实现,秉持“科学合理、政策约束、符合实际”的原则,从提升计量支撑保障能力、加强法制监督水平两个方面提出计量发展的7个量化指标。

  在提升计量支撑保障能力方面,设置3项指标。一是在加快现有环保仪器仪表、光伏、电气设备及测试仪器产业计量中心的基础上,提出围绕生物医药、钢铁、氢能等领域筹备建设3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中心建设,为我省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二是加快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提出平均每年制修订15项,增速50%,为我省统一量值、开展计量法制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三是打造先进计量技术机构,提出建立省级最高计量标准135项,提升我省计量技术水平。

  在加强计量法制监督水平方面,设置4项指标。一是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物质的需求,在医药、食品等健康领域开展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提出平均每年预期增长20项,到2025年达到550项,加快完善我省标准物质体系。二是在服务业和商业全面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年均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0家,到2025年达到1万家,逐步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净化消费市场。三是为方便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到计量技术机构送检,强检项目省级及以下建标覆盖率提升到92%,高于国家指标2个百分点。四是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不断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确保我省量值准确可靠,提出年均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进一步提升计量供给能力。

  五、推动我省《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体系建设”和一个“能力建设”,即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计量能力建设。进一步补强和完善我省计量供给的短板弱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一是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包括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探索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等三方面内容,设置计量基础研究专栏。

  二是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包括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等三方面内容,设置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高端仪器和精密制造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健康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专栏。

  三是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支撑双碳目标实现。包括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加强碳计量服务等三方面内容,设置能源资源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专栏。

  四是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优化市场计量环境。包括完善计量政策法规、推进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加大计量执法力度等六方面内容。

  五是加快计量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包括强化计量标准建设、推进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企业计量能力、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等五方面内容。

  六、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一是突出测量体系高标准建设。《计量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以此为基础,《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发展目标方面,将“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由《计量发展规划》的“90%”提高至“92%”,并明确了“建立省级最高计量标准135项、建立和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年”等量化指标。

  二是突出我省产业发展计量需求。26个方面内容中,在“(三)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中提出“围绕量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计量测试理论、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在“(六)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中提出“围绕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建设一批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在“(七)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中提出“重点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石家庄、承德、廊坊、保定等地的环境监测仪器、芯片测量仪器、衡器、流量仪表、互感器等制造业发展”;在“(八)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中提出“围绕疾病防控、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营养与保健品、诊断试剂、创新中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

  三是突出“双碳”战略中能源资源计量的技术支撑作用。增加“四、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支撑双碳目标实现”专项内容,通过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加强碳计量服务等措施,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七、《实施意见》出台意义的是什么?

  《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计量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对全省计量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明确了2021-2035年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筑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名词解释:

  1.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主要包括科学计量、法制计量和应用计量。

  2.测量: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赋予某一个量一个或者多个量值的过程。

  3.量值:是指被彼此间由非矛盾方程联系起来的一组量。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4.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复现的量值,通过计量检定等方法,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以保证被测量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

  5.量值溯源:是自下而上地将测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即为了确定一个量值的准确性,主动与高于自己准确度的量值进行比较的过程。

  6.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实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鉴定通过,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建立。

  7.计量标准:是指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按照法律地位,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按照测量准确度高低,分为最高计量标准和次级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使用。

  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

  9.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10.计量器具:是指用以直接或者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11.计量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过程,是计量标准的技术监督手段之一。

  12.计量技术机构:主要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等工作的机构。

  1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没有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机的计量性能考核,取得许可后,方能生产。

  14.型式评价:是为了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所进行的技术评价。

  15.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证明企业能够满足法律法规、组织、顾客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 19022的合格评定活动。

  16.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将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主要包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并称为国家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其中,计量是基准,是控制质量的基础。

  17.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的机构。

  18.计量技术规范:是统一全国计量量值、实施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是为了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规定了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法制计量控制要求、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和检定周期、判定方法等内容。

  19.标准物质:是指一种已经确定了具有一个或多个足够均匀的特性值的物质或材料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标准的范畴。

  20.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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