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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22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总局《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北京、上海、陕西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本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2022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包括:报纸、图书、教材教辅、期刊杂志等正式出版物;以报纸、电视、数字大屏、网络媒体等为载体的广告宣传;以及超市、集贸市场、电商平台、商场等市场交易场所内相关商品的定量包装标识、标签标识、产品说明书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

  二、检查结果

  2022年共检查受检单位10 570家,受检产品总数162 208件,不合规产品数量6 395件,出错率为3.94%,出错率比上年下降1.64个百分点。各品类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正式出版物。受检单位3183个,受检产品总数44292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数量2908件,出错率6.57%。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长度、质量、面积、时间、温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长度单位名称使用“寸”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47%。质量单位名称使用“斤”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13.96%。质量单位符号使用“KG”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9.59%。面积单位名称使用“亩”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10.51%,使用“平方、平米”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2.44%。时间单位符号使用“H”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2.51%。温度单位名称使用“度”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2%。

  广告宣传类。受检单位742个,受检产品总数22717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数量357件,出错率1.57%。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面积、质量、温度、长度、时间、能量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面积单位名称使用“平方、平米”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4.45%,使用“亩”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6.16%。质量单位名称使用“斤”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12.32%,使用“担”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4.2%。质量单位符号使用“KG”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7.56%。温度单位名称使用“度”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18.21%。长度单位名称使用“尺、寸”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5.32%,使用“英寸”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64%。时间单位符号使用“Min”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08%。能量单位名称使用“大卡”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2.52%。

  市场交易类。受检单位6645个,受检产品总数95199件,其中不合规产品数量3130件,出错率3.29%。错误使用计量单位具体情况中,质量、长度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出错情况较多。质量单位名称使用“斤”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43%,使用“磅”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质量单位符号使用“KG”“kG”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3%。长度单位名称使用“尺”错误用法的出错率为4%。

  各受检产品类别监督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法制保障

  总局将在确保我国单位制统一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推动《计量法》修订,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进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应用。二是紧密跟踪、积极参与国际单位制变革和相关国际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的研究修订,保持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制度与国际单位制协调一致;三是推动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限定条件和限制要求,降低遵从和执法成本,促进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

  (二)提高监管效能

  支持各省加快建设“法定计量单位专家库”,壮大充实专家队伍。发挥专家作用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同时以岗前专项培训、主题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注重将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有机结合,坚持“三到位”,即:检查工作到位、问题交流到位、整改复核到位,推动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规范使用计量单位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政府部门、宣传媒体、教育出版等单位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总局将适时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推动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良性发展。

  (三)优化检查方案

  鼓励各省在坚持开展“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从时间选择、领域确定、执法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方案,堵塞监管漏洞,实现科学高效。一是因地制宜,动态确定年度重点检查区域和领域,分区域、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通过时间轮动和制度设计,提高“检查对象”总体覆盖率。三是加强执法联动,发挥部门合力,扩大监管效果。四是采用信息化工具,做好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主题宣传契机,采用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科普动画等多样化呈现方式,借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普及法定计量单位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制计量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使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法定计量单位人人懂、大家用的良好局面。

 

附件: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信息来源:计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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